按照《关于在贵安新区直管区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联动执法的工作方案》(筑党发〔2024〕4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局将将贵安新区直管区(不含安顺市辖区)内的市级行政处罚事项委托给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施,内容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1.(贵阳市级水务管理局)行政处罚委托书.pdf
2.贵阳市水务局委托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行政执法清单目录.xlsx
贵阳市水务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