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贵阳贵安节约用水工作,对节约用水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贵州省节约用水条例》《贵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贵阳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和相关标准,结合贵阳贵安节水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节水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4月30日前
二、申报范围
贵阳市、贵安范围直管区
三、申报对象
节水先进奖、节水示范奖为2024年以来建成的节水载体;再生水利用奖为使用集中式再生水厂的单位,数据为2024年、2025年度。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节水先进奖、节水示范奖、再生水利用奖三类奖项的单位为所申请奖项的组织实施主体,应为依法成立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申报评审年度前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内因浪费用水、违法取用水等被行政处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申报节水奖励。严格按照《贵阳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要求,对达到标准的项目进行申报。
2、同一年度,申报单位不能同时申请节水先进奖、节水示范奖、再生水利用奖。除再生水利用奖外,同一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奖励。
3、申报奖项已获得各级财政节水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再纳入奖励范围 。
4、申报单位需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对弄虚作假骗取节水奖励的,取消其5年内的评选资格,已获得节水奖励的,收回节水奖励资金。
五、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向属地区(市、县)节水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区(市、县)节水部门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限内报市节水办初审,贵安新区申报单位直接报市节水办核实并初审。市节水办初审后报市水务管理局评审,评审结果经网上公示后,由市水务管理局集体审议通过后下达奖励决定并网上公布,市节水办及时兑付奖励资金。
六、联系方式
(一)贵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南明区富水南路186号泰祥国际A座第16层;
联系人:张锐、叶波,联系电话:85612663;
(二)南明区水务局:兴隆街南明综合大楼2楼;
联系人:孟晓琛,联系电话:85293808;
(三)云岩区水务局:北京东路未来方舟D12组团B栋1706室;
联系人:覃念恩,联系电话:86652046;
(四)观山湖区农业农村局:地质科技园3栋1001号;
联系人:段国洪,联系电话:84856792;
(五)乌当区水务局:乌当区篷山路6号;
联系人:朱玉龙,联系电话:86410057;
(六)白云区农业农村局:云环路555号行政中心三期11楼1111号,
联系人:谢佳佳,联系电话:84600140;
(七)花溪区水务局:花溪区行政中心A223室;
联系人:金辉,联系电话:83622923;
(八)修文县水务局:修文县行政中心B区16楼;
联系人:余晓岑,联系电话:82322055;
(九)息烽县水务局:息烽县虎城大厦18楼;
联系人:李能,联系电话:87721424;
(十)开阳县水务局:开州大道156号6楼;
联系人:夏天波,联系电话:87250388;
(十一)清镇市水务局:新华路301号;
联系人:李文斌,联系电话:82522246 ;
(十二)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开发大道118号7楼;
联系人:张智凯,联系电话:83832659;
(十三)高新区生态建设局:阳关大道100号;
联系人:伍康福,联系电话:84839419;
(十四)双龙区生态环境局:见龙洞路1号卓信商务港14楼;
联系人:陈健,联系电话:85512379;
(十五)综保区开发建设局:综保路349号综合服务大楼825办公室;
联系人:罗志鹏,联系电话:86985832。
附件:1.
贵阳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docx
2-4.
贵阳贵安节水先进奖、示范奖、再生水利用奖申报表.xlsx
贵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