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我局对2026年4月1日—2026年6月30日,4个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作出了许可决定,现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51-85500548(水资源及水土保持管理处)
传真:0851-85500548
序 号
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
审查意见
1
花溪区碧云窝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doc
关于报送《花溪区碧云窝片区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报告.pdf
2
花溪区久安乡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doc
关于报送《花溪区久安乡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报告.pdf
3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贵阳高级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doc
关于报送《华东师范大学附属贵阳高级中学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报告.pdf
4
修文县久长水厂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doc
关于报送《修文县久长水厂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