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评估的通知》(筑水字〔2023〕13号),我局结合各区(市、县)自查、核查、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对各区(市、县)2022年度节约用水管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农村供水保障等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形成评估结果如下:花溪区、息烽县、南明区、云岩区、清镇市评估等级为优秀;白云区、观山湖区、修文县、乌当区、开阳县评估等级为良好。
各区(市、县)要继续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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