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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14 17:24 字体:[]

    《贵州省2024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现已发布,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2024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建设“四区一高地”要求,推动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持续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贵州实践提供水资源支撑。

一、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要求

    1.优化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根据水利部工作部署,推动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重点任务,切实发挥省对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河湖长制考核等激励约束作用,完善2024年度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指标设置,将落实约束指标、取用水监管、水资源保护等重点任务情况纳入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市县予以激励支持,确保年度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2.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加强水网建设项目前期论证,重点对水资源配置工程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论证和审查,切实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支撑水资源配置工程科学决策。督促各地落实地下水管控指标,加强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监测,加大地下水管控的跟踪指导。

    3.切实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意见,各地要切实推进相关行业规划、重大产业和项目布局、各类开发区和新区规划开展水资源论证,未经论证或者经论证不符合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要求的,应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开展水资源论证或根据水资源条件对规划进行调整的意见,推动从规划源头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

    4.科学确定流域区域可用水量。开展全省水资源承载状况评估,对用水总量管控、重点河流水量分配落实、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等进行评估,统筹考虑贵州“六大产业基地”发展需求,确定流域区域可用水量。开展河道外工业、农业、服务业取水口水源情况摸底调查,摸清水网建设与流域区域现有水源保障情况,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二、强化取用水动态监管

    5.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在守好水资源刚性约束底线基础上强化重点投资项目取水许可服务保障,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强化取水许可全流程跟踪服务。开展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后评估,完善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监管机制。建立跨区域水资源论证协同审查机制,大幅提升审批效能。加强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质量监管和抽查,严格电子证照管理,规范取水许可证新发、延续和变更。深化取水许可改革,在有条件的县区,健全完善取用水分区管控体系,试点推动取水许可分级分类监管。

    6.持续加强取用水规范化建设。各地要依照《取水工程(设施)管理规范》,加强对新改扩建取水项目取水口设置、计量监测和档案的管理,健全取水口动态更新机制和取用水监管机制。对符合发证条件的完建水库及时验收发放取水许可证,对新改扩建取用水项目,因地制宜布局取水工程(设施)。各地要持续清理整顿辖区内取用水管理不规范等存量问题,实施“一户一档”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展取水口标准化改造,打造一批规范管理样版。

    7.加强地下水保护管理。加快《贵州省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 “回头看”,推进地下水取水工程监管常态化。开展地下水储备、地热能取水管理、煤矿矿井涌水管理等制度研究,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推进明确地下水储备布局,划定储备范围,明确储备量等。制定动用地下水储备预案,加强地下水储备监管。

    8.强化水资源监督检查。健全“省市县”协同监督、联动监督机制,推动完善以水资源监督为主导,节约用水、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贯通协调机制,对煤矿、农业灌区(高标准农田)、畜禽养殖、生态渔业、公路光伏附属设施等领域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强化完善水资源监督工具箱,继续加大省级检查、审计、生态环保督察等监督检查移送问题线索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水行为。

    9.加强用水统计调查管理。推进用水统计直报应用,动态更新并规范建立用水统计名录库。各地要严格防范统计造假,加强用水统计调查源头数据采集、报表填报审核、用水总量核算等工作,开展用水统计数据填报情况抽查,及时预警超许可、超计划等问题。定期研判本流域区域、不同行业用水变化情况,不断提升用水统计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水资源数字化管理水平

    10.完善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持续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落实2024年取水计量监测建设任务,切实提高在线计量率。新增年取水30万立方米以上地表水取水口、年取水5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取水口、5万亩以上的中型灌区渠首全部实现在线计量。

    11.加强取水计量监测运行维护。各地要加强已建水资源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压实取用水户取水计量主体责任,落实运行管护经费,逐步推行管护责任移交,做到一数一源。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确保准确反映取用水情况。建立取水计量设施档案,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数据全部接入取用水管理平台。

    12.完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取用水管理平台,推进用水统计、生态流量监测、水资源调度、水资源费征缴等相关信息资源整合应用,着力打造水资源“一网统管”,提升应用管理便捷度。动态监测排查整治违规取水问题,提高基层监管能力,降低企业违法风险。继续在重点流域探索遥感技术主动发现取用水监管、生态流量管理等问题的能力。

四、着力强化水资源保护治理

    13.加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严格生态流量泄放管理,持续加强生态流量监测,完善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响应机制,逐级压实生态流量监管责任。有序推进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工作,继续完善已建水利水电工程数据接入,强化保障形势研判分析,加强监测预警处置闭环管理,切实提高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水平。

    14.推进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落实《贵州省水资源调度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要求,将河湖生态流量目标、重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纳入江河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及年度调度计划,加强辖区内控制性工程调度管理,开展调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河湖健康。

    15.抓好水资源保护任务落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成水资源保护规划修编。各地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及水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等重点任务,强化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评估,结合水系连通、美丽河湖建设等要求,加强重要河湖生态保护治理。

五、提升水资源管理基础能力

    16.加强水资源领域法治建设。推动制定《贵州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贵州省水资源条例》等立法工作。进一步发挥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作用,加大对违法违规取用水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无证取用水、超许可取用水、不缴纳水资源费、不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等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

    17.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落实《贵州省推进用水权改革实施方案》,规范开展用水权交易。鼓励各地在推行农业水价改革中明晰灌溉用水户水权,积极探索用水权转让、抵押等市场交易,鼓励开展非常规水源、公共管网内水权等多元化交易,在条件具备的地区探索实行用水权有偿取得,每个市州完成2单以上用水权交易。开展用水权改革情况评估和经验总结推广,把用水权改革纳入年度考核。

    18.开展水资源重点领域研究。组织开展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典型案例调查发布,加强全省八大流域生态补偿断面水量监测预警,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水资源委托代理试点、生态补偿等工作。研究推进水资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水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开展取水计量、地下水、生态流量等监测新技术应用推广。

    19.加强水资源资金监管。加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省级水水资源节约、保护与管理资金使用监管,各地年度预算执行率和绩效评价、资金支付等达到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储备工作,加大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抽查,相关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六、加强水资源管理组织保障

    20.强化政治引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强化水资源管理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动力,不断增强“政治三力”。

    21.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继续开展水资源管理驻点帮扶,巩固水资源管理成效。加强基层水资源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举办水资源管理能力培训班,推动基层一线人员上讲台,加强基层技术指导,切实强化履职能力,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加强技术支撑单位协同配合,合力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

    22.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坚持服务群众,强化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在水资源管理相关政策制定和落实过程中充分吸纳基层意见,主动服务企业群众,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新阶段贵州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