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贵阳市水务管理局 日期:2023年2月23日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贵阳市水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贵阳市水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贵阳市水务管理局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http://swglj.guiyang.gov.cn),也可在贵阳市政府的门户网站(http://www.guiyang.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
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公开信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http://swglj.guiyang.gov.cn/zfxxgk/zfxxgkzd/202001/t20200106_41523701.html)
《贵州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
(http://swglj.guiyang.gov.cn/zfxxgk/zfxxgkzd/202001/t20200106_41523707.html)
《贵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
(http://swglj.guiyang.gov.cn/zfxxgk/zfxxgkzd/202001/t20200106_41523706.html)
公开范围规定,并依据贵阳市水务管理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按易为公众理解的主题分类为主,辅以机构分类、体裁分类和服务对象分类共同构成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公开信息组配分类体系。设置了17个一级类别。详见《贵阳市水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
贵阳市水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分类包括领导之窗、机构职能、法规公文、人事信息、统计信息、应急管理、计划规划、总结公报、财政公开、便民措施、办事指南、工作动态、公告公示、招标投标、水利视角、水利工作、热点专题、水资源公报一级类别目录。
其中法规公文又包括部门文件、国家省及文件法规。
人事信息包括任前公示、任免文件、招聘信息。
总结公报包括工作总结、水资源公报。
计划规划包括工作计划、水利项目规划。
财政公开包括收费项目、专项经费、项目投资情况完成情况。
办事服务包括水利行政审批35项、非行政审批4项的表格下载,收费情况、办理程序、办理情况等。
工作动态包括领导活动、业务工作等。
(二)编排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检索、查阅信息的需要以及管理技术平台实际情况设定,核心元数据为信息名称、生成日期、著录日期、发布机构、信息分类、文号等。鉴于目前硬件设施暂未能全部设置。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l.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
5.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6.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内部事务信息。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同时采取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宣传栏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贵阳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中国·贵阳”政府门户网站及当面受理点查阅。
本机关网址:http://swglj.guiyang.gov.cn/。
本机关当面受理点: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18号贵阳水务管理局5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851—85504951;
互联网联系方式:在中国贵阳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www.guiyang.gov.cn/hdjl/hdjlzxts/hdjlzxtszxts/wyxx_zxzx/),点击“我要写信、答复列表、热点办件、常见问题”相关栏目,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意见建议。
电子信箱:916149352@qq.com。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贵阳水务管理局;
办公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1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 : 00-12: 00,下午13: 0-17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85504951;
传真号码:0851—85506823;
电子邮箱:916149352@qq.com
邮政编码:550002。
●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贵阳市水务管理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uiyang.gov.cn/zwgk/zwgkysqgk/)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申请办理收费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费用收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 [2020] 109号)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执行。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经批准后,可减免相关费用。截至目前贵阳市市本级未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
(三)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开信息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85519707、85504203;
地址:贵阳市水务管理局纪检办公室;
邮编:550002。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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