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我局对贵安新区2025年4月1日—2025年5月31日,5个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作出了许可决定,现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51-85500548(水资源及水土保持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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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决定及评审意见 |
1 |
贵安新区区域排水防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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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蛇口网谷基础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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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多边超算基地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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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贵阳大数据科创城数据融合应用中心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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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贵阳超级大脑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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