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我局对2025年1月1日—2025年5月31日,3个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作出了许可决定,现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51-85500548(水资源及水土保持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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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 |
许可决定及审查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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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红枫湖至花溪水库连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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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丰上官华府云璟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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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谷撒河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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