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的授权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观山湖区小兰山数字文化生态产业村落“云湖兰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05897
通讯地址:贵阳市水务管理局(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18号)
邮编:550001
项 目 名 称 |
观山湖区小兰山数字文化生态产业村落“云湖兰山”项目 | |
建 设 地 点 |
观山湖区朱昌镇高寨村高一组 | |
建 设 单 位 |
贵阳市观山湖区朱昌镇高寨村村民委员会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嘉禾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项 目 概 况 |
本项目位于观山湖区朱昌镇高寨村高一组,主要建设大厅、餐厅、厨房、用餐包房、客房、多功能厅(含健身中心、恒温酒窖、品饮空间、便利店、快递点)等,项目不设置锅炉及中央空调,主要使用家用空调进行制冷制热。项目占地面积占地面积1819.25m2,总建筑面积3446.24m2,总建筑基底面积946.68m2,(其中计入容积率面积3232.89m2,不计入容积率面积413.35m2)。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0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投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汽车尾气、恶臭气体(生活垃圾)和油烟。垃圾收集点在垃圾堆放过程中会产生恶臭,建议对生活垃圾采取日产日清、采取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等措施;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设置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型)排放标准后高于楼顶排放。 2.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后不产生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工作人员和顾客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观山湖区朱昌镇高寨村产业配套设施污水处理工程,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声环境影响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正常情况下主要是办公噪声,无其他噪声源,非正常情况下的主要噪声源为备用发电机等机械噪声。建设单位在选购备用发电机时应优先选择国家要求的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建议备用发电机安装减振装置、隔声罩或消声器;采用隔声门窗,以减少噪声传播;同时采取厂界的绿化,利用建筑物与树木阻隔声音的传播;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1类声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报告表》,事故情况下化粪池污水溢出,由西南流向东北侧的水体,化粪池(25m3)可储存至少5天的污水量,且化粪池已做好防渗措施,基本不会对百花湖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影响。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已对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并提出了风险防控要求。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阳市水务管理局两湖一库管理处 0851-85505897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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